第108章 离婚案 1(1/ 2)
法援中心转介了一个离婚案件到求真所,求助者是一个年轻女孩,名叫刘琳。
刘琳今年二十七岁,自小在孤儿院长大,十八岁从家乡只身一人到怀海打工,同年认识了同在一个工厂工作的丈夫何翔,两个年轻人迅速坠入爱河,恋爱六年后奉子成婚,如今孩子何栋刚刚两岁。
去年,刘琳被查出糖尿病,巨额的医疗费用拖垮了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的是,刘琳的糖尿病遗传给了儿子何栋。据医生说,刘琳的糖尿病很大可能是遗传自自己的母亲,刘琳在孤儿院长大,并不知道自己母亲的病史,因为一直没有发病,又没有进行正规系统的婚前优生优育检查,导致生下了带有了遗传病DNA的何栋,区别在于刘琳二十六岁才发病,何栋两岁就出现了病症。
丈夫何翔在半年前已经提出过一次离婚,被法院驳回;何栋再次提出离婚,彻底压垮早已不堪一击的刘琳。
刘琳整个人瘦的皮包骨,糖尿病的折磨让她的视力渐渐下降,世界在她眼里渐渐蒙上了一层雾。
“吴律师,何翔半年前已经提起过一次离婚诉讼了,当时法院没有判决我们离婚,我听说第二次起诉,法院就一定会判决离婚了。”刘琳不安地问道。
刘琳倒不是割舍不下这份婚姻、这份爱情,而是她病的太重,已经没有工作能力、没有收入来源了,她与何翔婚后一直蜗居在何翔父母家,如果她与何翔离了婚,她就要搬出去,举目无亲又身无长物的她真是走投无路了。更可气的是,何家因为何栋的病,不准备要何栋的抚养权,为此,刘琳不知哭了多少次,原本就不好的眼睛衰败的更快。
“司法实践中,确实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是判决准予离婚的,但是也不绝对是这样。”吴忧解释道。
“刘女士,何翔的起诉状中提到你们婚前了解不足,仓促结婚,婚后感情破裂,是真实的吗?”吴忧问。
“他胡说,我和他谈了六年恋爱才结婚的,这件事厂里的同事都可以作证。”刘琳情绪有些激动。
“好,我知道了。”吴忧说。
“刘女士,你放心,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你生着病,又没有经济来源,何翔此时提出离婚,法官会考虑到你的经济身体状况,不一定就要判决离婚的。”吴忧说。
“妇联的同志带我去找法援中心的徐干部,徐干部说您是个好律师,吴律师,求求您,帮帮我。我不想死。还有我的孩子,何翔不要他。”刘琳哭着说。
李亦柯将一盒抽纸递给刘琳。
“那你呢,你想要孩子吗?法庭上,法官一定会问这个问题的。”吴忧问。
“我?”刘琳面上露出一丝茫然,随后是挣扎和不忍,她死死咬住嘴唇,直将嘴唇咬出了血。
“我也不要。”刘琳艰涩地说道。
刘琳的泪犹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滴落,她抽泣着说:“吴律师,你们一定觉得我狠心,可是我自己都活不下去了,怎么养孩子,就是一个健康的孩子我都没办法照顾了,更何况小栋他有病,跟着我就是死路一条。”
李亦柯觉得喉头涩涩的,这一年多,他看了太多可怜人。原来有的人出生就这么可怜,李亦柯想了想自己昨天刚刚收到父母转账来的一笔可观的生活费,出口问道:“小栋治病要花很多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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