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听书
会员书架
首页 > 武侠修真 > 仙未殃 > 第一卷 起剑篇 第七十六章 凌霄染尽红尘血

第一卷 起剑篇 第七十六章 凌霄染尽红尘血(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混朴子背上的道家法剑,如听谕令,当即脱鞘化作一道精光急电,向血色炼狱飞掠而去。

古色典雅的剑鞘之影,还残留在混朴子指前,金光夺目的剑尖却已掠过大半个黑色世界,出现在了近百里之外。

这一剑,是身为张家天师二弟子的混朴子,集聚全力的一剑。其速度已超脱了凡人所能达到的极致,直逼剑仙之境,若有品剑之人在场见得,只怕人间快剑之名,将不在属于“武当剑圣”。

其速度如此之快,其剑势也远非人间一般剑子所能比。

法剑过处,剑啸如龙,涛涛剑气尚来不及铺开,已然不见法剑踪影。直到一两个眨眼的时间过后,法剑留下的金色剑气才在空中似浪潮一般激荡开来。

被张家天师布下玄机大阵的黑色世界,在一瞬即逝的法剑下照的通亮。从混朴子立着的山崖看过去,就好像是渡了一层金,炫目辽阔至极。

黑色世界空中的金色剑气,向两侧涌去的同时,法剑已完全从张家天师布下的玄机大阵中穿过,进入了血浪滔天的血色炼狱。

血色炼狱里,能撕裂凡人肉体的魔气翻涌不息,飞掠而来的法剑犹如一只逆风飞翔的金鸟,去势不堪重负的减慢了三四分。

背对两仪室而立的混朴子向前半侧着身子,用鼻腔再提一口气,以自身生气凝助修为,奋力引剑向前。

他的双唇,紧紧的抿了一条线,原本舒展的眉头锁成一个川字;集聚平生修为极限的剑指,连同整条伸出的左臂都开始轻颤起来。

他已竭力以赴。

进入血色炼狱,往古树掠去的法剑,被置身在血云中的魔卒一路狂扑。或是落空,或是阻之不及,或是被法剑贯体而过。

混朴子这竭力的一剑,击落魔卒无数,大有睥睨天下剑道,佛挡杀佛、魔挡诛魔之势。在那只顾冤冤相报的江湖之上,想必已是无人能敌。

只是这一剑所面对的,不是人。而是魔。

这一剑面对的魔,远不是一般的魔。这魔的真身是那九天之上的神,是那权掌三界、自称为“朕”的帝。

神魔!神魔!一念即神,一念即魔!

混朴子想不明白,为何世间之人历经千劫百难,苦苦修行,只愿登上那天门,得已超凡脱俗、入圣见隐;而那九天之上的神,九天之上的得道之人,所想的却不是造化天地,以清天下迷障,而是将万物视作刍狗、鱼肉,将苍生视作草芥、蝼蚁。

自古苍生如草芥,凌霄染尽红尘血。

要是何其恶毒的心肠,才能许下如此诅咒,将朗朗乾坤,变成涛涛炼狱?

坐落在那九天之上,享尽人间香火、日夜受众生参拜的,到底是神,还是魔?

又或者是说,那些高高在上的神,就和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一样,表面上冠冕堂皇、慈眉善目,实际上却是以吸食众生血肉为生?

求神。求神。所求的只不过是神的一点垂怜、一点施舍罢了。

堂堂众生,生而为人,又岂是为跪着求怜而活!

若是如此,混朴子宁愿挺直腰杆,昂首挺胸而死。

在血色炼狱中飞掠的法剑,已出现在古树可见的范围之内。只是一道魔影却从血云中脱出,挡在了法剑之前…

混朴子道心沉凝,不惊不惧。

将右手中的拂尘一挥,继而向内收好,亦并出剑指,顺着轻颤的左臂,向左手的剑指缓缓抹去。

一身一而再、再而三冲顶自身极限的道气,让混朴子面带红光,热血沸腾,连双唇都无法继续抿住。

混朴子右手的剑指,点在左手剑指的第一根关节上。三次竭力提升到难以控制的道气,让混朴子禁不住仰天长呼。

遇到魔人拦路的法剑,随着混朴子的心念,笔直的射向魔人。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这庙有妖气被宗门退货后,我自立仙门!神洲药主长生,开局挖矿八年老秦人的刀我真是佞臣啊我史上最快飞升者玄门不正宗洪荒金榜现世,我的至宝被曝光了成道从封神开始
返回顶部